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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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金投资人层面看,对来自公司型基金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投资人是企业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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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收益应计入()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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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金层面,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型基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是()。 Ⅰ.股权转让所得 Ⅱ.自然人投资者需就分配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税并由基金代扣代缴 Ⅲ.公司型基金从符合条件的境内被投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Ⅳ.以股息红利形式获得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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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一般股权转中(包括股票转让和95%以下的股份),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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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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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目前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的(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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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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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目前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的(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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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证券投资基金取得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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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我国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 )、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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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对企业股权投资的收益分配形式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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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在2010年取得收入如下:转让使用过的作为固定资产的办公电器取得收入5万元;取得被投资企业分回的股息20万元;取得股权转让收入100万元。该企业当期发生业务招待费8万元,则昕得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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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对被投资企业所处的行业情况比较了解,并且经验相对丰富,()经常作为管理顾问,帮助被投资企业完善商业计划、改善经营管理、发现新的业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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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原账面资产总额5000万元,负债2000万元,所有者权益3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1800万元,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合计1200万元。假定多名自然人投资者(新股东)向甲企业原股东购买该企业100%股权,股权收购价2800万元,新股东收购企业后,甲企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1200万元向新股东转增实收资本。则按股息红利所得计征的个人所得税额是()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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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2010年取得股权转让收入200万元,股息、红利收入100万元,让渡专利使用权收入1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5万元,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万元,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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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账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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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A居民企业以实物资产500万元直接投资于B居民企业(非上市企业),取得B企业30%的股权。2018年11月,A企业将持有B企业的股权全部转让,取得收入600万元,转让时B企业在A企业投资期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400万元。关于A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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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初A居民企业以实物资产500万元直接投资于B居民企业;取得B企业30%的股权。2009年11月,A企业将持有B企业的股权全部转让,取得收入600万元,转让时B企业在A企业投资期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400万元。关于A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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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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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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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创业投资企业,2019年从其直接投资的企业分回股息收益1500万元,转让股权取得收入2000万元,转让专利权取得收入10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50万元。甲创业投资企业本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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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甲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该子公司2017年获利,于2018年11月作出对2017年利润的分配决定,甲企业于2020年收到分得的股息红利100万元,则该项股息红利应确认为所得的年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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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为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2018年取得股息红利收入1000万元,股权转让收入48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200万元;该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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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原账面资产总额5000万元,负债2000万元,所有者权益3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1800万元,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合计1200万元。假定多名自然人投资者(新股东)向甲企业原股东购买该企业100%的股权,股权收购价2800万元,新股东收购企业后,甲企业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1200万元向新股东转增实收资本。则按股息红利所得计征的个人所得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