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银行本票挂失业务时出票银行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相似题目
-
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出票行在受理挂失止付之日起()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止付通知书的,自第()日起在行内业务系统发起撤销挂失止付。
-
符合挂失止付的银行汇票丧失后,可向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自次日起不再承担有关责任。
-
出票行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
出票银行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前,已经向持票人付款的,出票银行应()。
-
银行汇票挂失止付业务,出票行受理挂失止付之日起()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止付通知书的,自第()日起撤销挂失止付。
-
出票人开户行在受理失票人的“挂失止付通知书”时,应认真审查“挂失止付通知书”是否填明支票丧失的时间、(),欠缺上述内容之一的银行不予挂失。
-
银行汇票代理付款行(社)或出票行(社)收到失票人提交的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审查无误并经主管人员签字后,将“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加盖()作受理回单交止付通知人。
-
甲公司丢失一张汇票,挂失止付后得知乙银行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前,已经向持票人付款,乙银行不再承担责任。
-
承兑银行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起()未收到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挂失时,()应在挂失止付通知书上注明日期,第一联加盖业务公章作受理回单,第二、三联与第一联汇票卡片一并专夹保管。
-
现金银行本票丧失.应由失票人通知汇票上记载的代理付款行办理挂失止付。
-
支票丧失,应由出票人通知其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止付。
-
柜员受理失票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主动申请解除挂失,提交的银行汇票第二,三联和银行受理挂失时交给失票人的受理回单(“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应进行业务审核()。
-
出票行或代理付款行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的,自次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
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银行本票可申请挂失止付,失票人申请挂失止付时需到()办理。
-
承兑银行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起12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挂失解除。()
-
出票社或代理付款社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没收到人民法院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起,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
出票行和代理付款行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内不登记公示催告,自次日起,系统自动解挂。
-
现金银行汇票丧失,应由失票人通知出票行办理挂失止付。
-
出票银行收到失票人提交的二联“挂失止付通知书”,经审查合格后受理,将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加盖()作受理回单交通知止付人。
-
城市商业银行等代理付款人自收到票据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到期的次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在查明挂失票据确未付款时,应立即暂停支付。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起()天内未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天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
未解付的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后,向()挂失止付
-
我行营业网点收到个人银行本票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立即暂停支付;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