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因投保人逾期未缴纳保费导致保单中止的,经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可恢复保险合同效力。但自合同效力中止日期满几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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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足额缴纳保费,只缴纳部分保费导致无法完成收款,经办业务员向所在分支机构及地市产品线提出申请,由地市收款岗使用部分收款功能按照已收取金额拆分实收,出单中心(含出单分中心)出单岗完成保费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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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因投保人欠交保费而引起合同效力中止期间超过二年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退还现金价值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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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可能引起人身保险合同争议的是()。 ①因投保人不按期支付保费发生保险事故后就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发生争议;②因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在理赔中发生争议;③因危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而发生争议;④因保险期间的起始时间认定而发生争议;⑤因人身保险合同是否可以解除而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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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合同通常设有自动垫交保费条款。该条款虽然是在投保人未交纳到期保费时由保单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保费,但该条款的生效需经投保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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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主甲在2009年10月1日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终身寿险,保额为10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交费期为10年。该合同对逾期未交保费没有约定。同时,甲还投保了5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趸交,保额为500万元。两份合同都指定丈夫乙为受益人。请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2010年甲逾期未交纳第二期保费。2011年2月5日甲在进货途中因劳累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乙可获得保险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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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1997年3月1日。因王某未履行按期缴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的效力遂于1998年5月2日中止。1999年5月1日,王某补缴了其所拖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经保险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此合同效力恢复。1999年10月10日,王某自杀身亡,其受益人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王某家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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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1997年3月1日。因王某未履行按期缴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的效力遂于1998年5月2日中止。1999年5月1日,王某补缴了其所拖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经保险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此合同效力恢复。1999年10月10日,王某自杀身亡,其受益人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1999年5月1日,王某补缴了保费及利息,这种行为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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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两全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保险人在理赔时发现该保单已进行两次保费自动垫交,且投保人均未补交。则保险人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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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年内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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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主甲在2009年10月1日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终身寿险,保额为10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交费期为10年。该合同对逾期未交保费没有约定。同时,甲还投保了5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趸交,保额为500万元。两份合同都指定丈夫乙为受益人。请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的合同在效力中止后,甲想与保险公司协商恢复合同效力。甲应在()内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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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两全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保险人在理赔时发现该保单已进行两次保费自动垫交,且投保人均未补交。则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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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单转让条款是指长期寿险合同的投保人享有保单现金价值的权利,不因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而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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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逾期未缴保费,当其保单账户价值足以支付所需风险保险费和保单管理费时,投保人可以暂缓缴付保费,保险公司将从其保单账户中扣除所需的风险保险费和保单管理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一期限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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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因投保人欠交保险费而引起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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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因投保人欠交保费而引起合同效力中止期间超过两年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费的,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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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意向S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代理人乙为快速获得更多保单,未对告知事项充分说明,也未仔细核查甲的具体情况,而是按照甲的陈述,代为填写保险合同上包括“被保险人是否患有有关疾病”等在内的内容,甲最后也未在“申明与授权”中签字。保险合同订立后,甲依约缴纳保费,次年甲因病去世,经核查发现死亡病因与甲先前患有的一种病有关。根据以上情况,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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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主甲在2009年10月1日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终身寿险,保额为10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交费期为10年。该合同对逾期未交保费情况没有约定。同时,甲还投保了5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趸交,保额为500万元。两份合同都指定丈夫乙为受益人。请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的保险合同在效力中止后,甲想与保险公司协商恢复合同效力。甲应在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内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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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分期付款的人寿保险合同因投保人不按时缴纳保险费后失效,投保人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申请恢复合同效力,通常为__年,在复效期时间内,客户发生风险,保险公司是否理赔如果客户超过复效期未缴保费,客户的保险合同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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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因欠交保费而使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申请复效的时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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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主甲在2009年10月1日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终身寿险,保额为100万元,保费每年交一次,交费期为10年。该合同对逾期未交保费没有约定。同时,甲还投保了5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趸交,保额为500万元。两份合同都指定丈夫乙为受益人。请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假设2010年甲逾期未交纳第二期保费,保险公司过了交费期后3个月才发现甲仍未交第二期保费。甲的保险合同在后效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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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因投保人欠交保险费而引起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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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效是指由于投保人未及时缴纳续期保费导致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投保人自()向公司申请回复保险合同效力并补交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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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害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投保人尚未交足两年保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单退还所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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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个人寿险保单中通常包含有免费观察期条款,又称“犹豫期”条款。在犹豫期内,保单所有人可以撤销合同,保险公司将()投保人缴纳的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