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行接到承兑汇票托收凭证及承兑汇票()正本后,抽出专夹保管的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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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托收银行承兑汇票时,经办员凭托收凭证第()联及银行承兑汇票办理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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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业务中的提示行应检查汇票承兑的表面形式是否合乎要求,但对签字的真实性及承兑签字人的权限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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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提交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凭证(一式五联)。柜员审查无误后,托收凭证第一联盖()后退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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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行收到收款行寄来的托收凭证()联及有关债务证明。应按以下内容进行审核:托收凭证是否应由本单位受理;必须记载事项是否清晰、齐全;托收凭证与所附债务证明的内容是否一致;收款行签章是否清晰;如果提交的债务证明是商业承兑汇票时,票据是否真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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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提交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凭证(一式五联)请求银行办理托收时,柜员审查无误后,托收凭证第一联应盖()后退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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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付款人开户行收到收款人开户行邮寄的托收凭证及有关单证,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债务证明为商业承兑汇票,经办员应确认票据是否已到期,在接到付款人的付款通知书,或自付款人签收次日起()未接到付款人拒绝付款通知的,可在债务证明到期日上午营业开始时,抽出专夹保管的托收凭证第三联,通过账户查询确认付款人账户可支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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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门办理拒绝付款手续时,应于接到承兑汇票及托收凭证()出具“拒绝付款理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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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审核持票人开户银行寄来的承兑汇票正本及托收凭证,若存在合法抗辩事由需办理拒绝付款手续时,应于接到承兑汇票及托收凭证次日起()内,出具“拒绝付款理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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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口托收承兑交单方式下,出口商在委托银行寄出远期汇票和随附单据向进口商托收,在收到进口商已承兑的远期汇票或代收行发来的承兑电(函)后,由托收银行叙做部分贴现并保留追索权的融资方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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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接到业务部门提交的承兑协议及银行承兑汇票,应审查()审核无误后办理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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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行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含到期日)收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和托收凭证()联,登记《收发信件登记簿》;持票人在本社开户的,应向承兑行提交银行承兑汇票和进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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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结清时收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托收凭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后,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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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出口押汇中的汇票承兑人是托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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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行受理持票人交存的银行承兑汇票和一式五联托收凭证时,会计人员进行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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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委托收款时,柜员审核托收凭证后,应在托收凭证第三联加盖(),将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连同银行承兑汇票寄送承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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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受理,柜员接到客户部门送交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审批表”(复印件各留存一份)和申请人提交的“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后,应审核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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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行接到承兑汇票托收凭证及承兑汇票第二联正本后,抽出专夹保管的承兑汇票第一联(卡片)、承兑协议副本等,审核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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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持未经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委托银行向承兑银行或承兑人收取票款,承兑银行或委托收款行收到商业汇票、托收凭证,应审核商业汇票和托收凭证上记载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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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拒绝付款手续时,营业部门应于接到承兑汇票及托收凭证次日起()内,出具“拒绝付款理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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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拒绝付款手续应于接到承兑汇票及托收凭证次日起()进行,并应出具“拒绝付款理由书”。柜台直接提示付款的应即时办理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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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兑交单方式下,如果托收单据中附有汇票,则应要求付款人在汇票上进行承兑,承兑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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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收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托收凭证及银行承兑汇票,须在收到汇票日起内做出是否拒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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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在收到托收凭证及银行承兑汇票的()内填制拒付理由书,将拒付理由书第三、四联,连同银行承兑汇票及托收凭证第四、五联邮寄托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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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持未经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委托银行向承兑银行或承兑人收取票款,承兑银行或委托收款行收到商业汇票.托收凭证,应审核商业汇票和托收凭证上记载的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