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在上海浦东新区签订合同,将甲在北京朝阳区的一幢房产出售给乙。后因乙未按约定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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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北京海淀区的甲公司与位于朝阳区的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乙承建甲公司位于西城区的新办公楼,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工程增加工作量、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在交涉过程中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将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后甲公司考虑到多种因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假设本案起诉前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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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甲和上海的乙在天津签订了一份原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为重庆。后因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拟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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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北京海淀区的甲公司与位于朝阳区的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乙承建甲公司位于西城区的新办公楼,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工程增加工作量、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在交涉过程中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将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后甲公司考虑到多种因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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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形是:2010年11月10日,甲在合同书上签字后寄送乙方;2010年11月20日,乙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将双方签字的合同书寄还甲;2010年11月30日,甲收到该合同书;合同书约定合同于2010年12月10日生效。则该合同成立时间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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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建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由甲承建乙的一幢办公楼。但截至竣工前,甲公司尚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办公楼验收合格。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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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委托乙运输一批货物到目的港,9月1日启程,9月10日到达目的地,甲在9月3日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在停靠目的港过程中遭遇强风暴,致使货物部分毁损。就买卖双方甲和丙来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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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委托乙运输一批货物到目的港,9月1日启程,9月10日到达目的地,甲在9月3日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在停靠目的港过程中遭遇强风暴,致使货物部分毁损。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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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整理好行装要去沙漠旅行,仇人乙在甲带的水中掺入了剧毒药品,之后仇人丙将甲的水壶钻了个洞使水蒸发和渗漏,结果甲在沙漠中干渴而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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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甲和上海的乙在天津签订了一份原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为重庆。货物交付后,双方因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发生纠纷,甲拟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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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在2010年12月结婚,甲在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甲乙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后双方感情破裂于2013年协议离婚,双方就前述房屋不能达成协议,请求法院判决,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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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甲公司因购买北京乙厂的-套机器设备,与乙厂签订了-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则下列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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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甲在执勤时,发现一辆货运汽车严重超载,司机乙无法将超载的货物卸载。甲应当责令乙在指定的场地卸载货物,并由乙和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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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则该合同成立的时间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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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在X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地人民法院起诉。Y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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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整理好行装要去沙漠旅行,仇人乙在甲带的水中掺入了剧毒药品,之后仇人丙将甲的水壶钻了个洞使水蒸发和渗漏,结果甲在沙漠中干渴而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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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司法考试培训学校授予16岁的乙以委托代理权(未经乙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委托乙与民法老师丙签仃授课合同。与丙磋商时,乙提出丙每日授课费用为1万元,丙威胁乙道:“若不同意签仃丙每日授课课酬为1.5万元以上的授课合同,则检举揭发乙在北京朝阳区酒吧吸毒的事实!”乙害怕,因此以甲的名义与丙签仃合同约定:'2017年,丙为甲讲授100天司法考试民法辅导课程,日授课6小时,日课酬1.8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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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日,甲以其购买的一套期房为抵押,与乙签订为期1年的借款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8年5月15日,乙将甲抵押的不动产作为标的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得知后对此表示反对。按照法律规定,乙、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在效力上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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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住址在广州天河区,乙公司住址在北京朝阳区,甲公司和乙公司在上海长宁区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卖给乙公司一批服装,交货后十天内乙公司向甲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货款,签约时这批服装在长沙芙蓉区。双方未约定交货和付款地点,事后双方对付款地点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也无法按交易习惯确定。乙公司交货和付款的地点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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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运输公司订立一货物运输合同,由乙公司负责将甲的货物通过铁路由济南运往上海。后乙运输公司又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联运合同,由丙公司负责北京至上海段该货物的铁路运输。在北京至上海途中,因可归责于丙的事由致货物毁损。对该部分毁损,应由谁对甲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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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向我司借款,甲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一幢写字楼抵押给我司,2019年5月5日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约定借款半年,但双方并未向房管局申请抵押登记,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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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甲公司因购买上海乙公司的一批服装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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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甲和上海的乙在天津签订了一份原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为重庆。货物交付后,双方因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发生纠纷,甲拟提起诉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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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整理好行装要去沙漠旅行,仇人乙在甲带的水中掺入了剧毒药品,之后仇人丙将甲的水壶钻了个洞使水蒸发和渗漏,结果甲在沙漠中干渴而死。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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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整理好行装要去沙漠旅行,仇人乙在甲带的水中掺入了剧毒药品,之后仇人丙将甲的水壶钻了个洞使水蒸发和渗漏,结果甲在沙漠中干渴而死。下列说法对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