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市、区)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办案协作办法(试行)》,主办交叉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协作办案实行主办人交叉制度,一般由协作组内发案地监察办公室办案人员担任案件主办人,确保案件查办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时间:2023-06-15 10: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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