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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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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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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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应当按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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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 )。 I .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书面报告 II.向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III.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出书面报告 IV.通知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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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履行一定的法定义务。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定义务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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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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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应当按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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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的报,通知上级公司,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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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 Ⅰ.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书面报告 Ⅱ.向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Ⅲ.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出书面报告 Ⅳ.通知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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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以外,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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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时,继续进行收购的,收购人要向证监会提出收购报告书,然后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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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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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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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继续进行收购的,依法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该比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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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时,继续进行收购时,应当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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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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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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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权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触发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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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时,应该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3个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该比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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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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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况下,收购人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B.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 C.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但未超过30% D.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通过投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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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0%时,如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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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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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