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支出如为借方余额,即体现为经营亏损,不结转至“经营结余”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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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事业单位2013年12月31日"事业基金"科目的贷方余额为50万元,"经营结余"科目的借方余额为10万元。该事业单位2014年有关资料如下:收到上级补助收入55万元(非专项资金收入),向附属单位拨出经费50万元,取得事业收入100万元(非专项资金收入),发生"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100万元,经营收入80万元,经营支出6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业单位2014年年末的事业基金余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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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若为贷方余额,表示累计未分配的利润数额;若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计未弥补亏损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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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当年发生的净亏损。如为借方余额,表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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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事业单位当年取得收到上级补助收入(专项资金收入)55万元,向附属单位拨出经费50万元,取得事业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1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10万元,发生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80万元,开展经营活动取得收入50万元,发生经营支出40万元。事业基金科目的贷方余额为50万元,经营结余科目的借方余额为20万元。该事业单位年末的事业基金余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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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期末,企业应将所有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或贷方。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当年发生的亏损;如为借方余额,表示当年实现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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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事业单位“经营结余”科目的借方余额,应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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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事业单位2013年末结账前,"经营收入"科目贷方余额为432万元,"经营支出"科目借方余额为360万元,"销售税金"科目借方余额为63万元;当年"销售税金"科目的余额中为经营活动所发生的金额为52万元。则该单位2013年的经营结余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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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支出如为借方余额,即体现为经营亏损,不结转至"经营结余"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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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经营支出"科目,该科目贷方登记当期发生的经营支出,借方登记期末结转的金额,期末结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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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收支账户转账后,“事业结余”账户如为借方余额应结转,“经营结余”账户如为借方余额则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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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表示累计未分配的利润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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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事业单位2013年12月31日“事业基金”科目贷方余额为50万元,“经营结余”科目借方余额为10万元。该事业单位2014年有关资料如下:财政补助收入2000万元,收到上级补助收入55万元(非专项资金收入),向附属单位拨出经费50万元,取得事业收入100万元,经营收入100万元,经营支出60万元,发生“事业支出一一其他资金支出”支出3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业单位2014年年末的事业基金余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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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事业单位2017年年末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中留归单位使用的金额为25000元,“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为31000元,“经营结余”科目借方余额为1000元,则该事业单位2017年年末应计入事业基金的金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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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则不予结转至“事业基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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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终了,“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账户的贷方余额转入“结余分配”账户的贷方,若为借方余额,则表示亏损,就转入“结余分配”账户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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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事业单位“经营结余”借方余额,应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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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结转利润后,“本年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表示自年初至本月累计发生的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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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事业单位2011年初“事业基金”科目的贷方余额为900万元,“经营结余”科目的借方余额为22.5万元。该事业单位本年发生有关业务:取得事业收入120万元,发生事业支出127.5万元;取得经营收入112.5万元,发生经营支出82.5万元。如不考虑有关税金,2011年末该事业单位“事业基金”的贷方余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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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事业单位2012年年末结账前,“经营收入”科目贷方余额为432万元,“经营支出”科目借方余额为360万元,“销售税金”科目借方余额为63万元;当年“销售税金”科目的余额中经营活动所发生的金额为52万元。则该单位2012年的经营结余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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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某事业单位有关收支科目的余额有:上级补助收入的贷方余额为350万元,事业收入的贷方余额为200万元,经营收入的贷方余额为200万元,事业支出的借方余额为500万元,经营支出的借方余额为280万元。假定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支均为非专用资金,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14年末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目的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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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经营支出”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期末结转的金额,贷方登记当期发生的经营支出,期末结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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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结余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事业亏损;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事业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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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事业单位2013年12月31日"事业基金"科目的贷方余额为50万元,"经营结余"科目的借方余额为10万元。该事业单位2014年有关资料如下:收到上级补助收入55万元(非专项资金收入),向附属单位拨出经费50万元,取得事业收入100万元(非专项资金收入),发生"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100万元,经营收入80万元,经营支出6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事业单位2014年年末的事业基金余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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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31日,某事业单位有关收支科目的余额如下:上级补助收入的贷方余额为800万元,事业收入的贷方余额为400万元,经营收入的贷方余额为600万元,事业支出的借方余额为600万元,经营支出的借方余额为700万元。假定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均为非专项资金收入,事业支出均为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不考虑其他因素,2016年年末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的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