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有()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的,交通警察可以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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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警察不得以现场记录方式固定证据,作为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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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通过()等方式,提醒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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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证明车辆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姓名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违法行为人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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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可以将记录违法行为的信息、证据转至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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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的,交通警察可以扣留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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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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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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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未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业务,直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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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证明车辆有违法行为的,()不能提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姓名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违法行为人承认的,对机动车所有人予以处罚并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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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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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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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一年内有三次以上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一千元罚款;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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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于交通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机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姓名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违法行为人承认的,对机动车所有人予以处罚并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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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经机动车所有人同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可以通过()告知,不再另行送达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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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分,对于无法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仅处罚款不予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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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的,交通警察可以(),直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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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年内有两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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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一般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为和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之间有个清晰的界限,就是法定处罚标准在200元以下(包括200元)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们归为一般违法行为;而法定处罚标准在200元以上(包括200元)并可能并处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拘留的属于严重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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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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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重新申请,直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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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于交通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机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姓名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违法行为人承认的,对机动车所有人予以处罚并记分。()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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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核查,经查证属实的,应当消除该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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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营运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车或者有2次以上饮酒后驾车记录的,或者驾驶机件严重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机动车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的,除依法给予处罚外,3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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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