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有()

A.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 B.农村土地承包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C.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原告,并应当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D.对生态环境部门不作为的行为,检察院有权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E.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时间:2024-03-06 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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