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剩余企业原则”是指,凡未登记为其他企业的人合的、营利性组织推定为合伙企业,无论当事人是否有设立合伙的意思表示,也无需履行任何特定的成立手续。

时间:2024-05-09 12:37:32

相似题目

推荐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