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私营股份有限企业,自1999年起,以该公司的名义,采取流动吸资、以新还旧、虚构集资用途、以高回报率为诱饵,向社会募集资金4亿元。集资款小部分用于还本付息,大部分用于挥霍性投资或者随意处分。案发前归还1.2亿元,追回0.8亿元,造成2亿元损失。此外,甲公司总经理乙某另将公司集资款60余万元据为己有,另外将200余万元以个人名义擅自借给他人使用。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甲公司构成集资诈骗罪(单位犯罪) B.甲公司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C.乙某构成贪污罪 D.乙某还构成挪用公款罪

时间:2024-01-04 13:05:45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