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在中国境内与中国公民结婚,双方必须共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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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2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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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国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应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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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吴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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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甲公司与美国的乙公司,准备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设立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双方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以及亏损。于是,他们就企业设立及双方出资的相关法律问题向某律师咨询。假如你是这位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下列问题。请问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的这一法人实体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其企业形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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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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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国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应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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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到哪里去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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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甲公司与美国的乙公司,准备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设立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双方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以及亏损。于是,他们就企业设立及双方出资的相关法律问题向某律师咨询。假如你是这位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下列问题。在企业的注册资本中,美国投资方的投资比例有何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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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中外双方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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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在我国某外资企业工作的甲国公民A和乙国公民B签订了一项赠与合同,合同规定A赠送给B价值20万元人民币的白金手链一根。但条件是B必须和A共同在该外资企业工作8年,并且在8年内B不得与他人结婚,否则A可收回赠送的白金手链。双方明示选择甲国法作为该赠与合同的准据法,而依甲国法该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三年后B与他人结婚,A欲讨回白金手链不成,诉之中国法院。中国法院对该合同纠纷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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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A是居住在境内的中国籍的华侨,他到银行办理开户业务时,须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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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公民齐合与华侨王新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数年后齐合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齐合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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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在我国某外资企业工作的甲国公民A和乙国公民B签订了一项赠与合同,合同规定A赠送给B价值200万元人民币的钻石戒指一只,但条件是B必须和A共同在该外资企业工作10年,并且在10年内B不得与他人结婚,否则A可收回赠送的钻石戒指。双方明示选择甲国法作为该赠与合同的准据法,而依甲国法该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三年后B与他人结婚,A欲讨回钻石戒指不成,诉之中国法院。中国法院对该合同纠纷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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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民张女士与旅居该国的华侨王先生结婚,后因感情疏离,张女士向该国法院起诉离婚并获得对其有利的判决,包括解除夫妻关系,以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内容。该外国与中国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协定。张女士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判决,王先生随后在同一中国法院起诉与张女士离婚。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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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民张女士与旅居该国的华侨王先生结婚,后因感情疏离,张女士向该国法院起诉离婚并获得对其有利的判决,包括解除夫妻关系,以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内容。该外国与中国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协定。张女士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判决,王先生随后在同一中国法院起诉与张女士离婚。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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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的规定,凡在中国境内从事接待外国人、华侨、外籍华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以及内地中国公民,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有资格参加星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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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到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在申请后的()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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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公民孙某与华侨赵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2年后孙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孙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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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亚男子甲今年23岁,到中国云南丽江旅游,遇见四川女子乙21岁,双方一见钟情。两周后在四川登记结婚。甲返回利比亚后后悔与乙结婚,提出因自己在利比亚尚不够法定婚龄,主张二人的婚姻系无效婚姻(假定男子的法定婚龄是利比亚是23岁,中国是22岁)。若甲到中国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我国法院应做出下列哪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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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中国境内()周岁以上(含)的中国公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装警察尚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出具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华侨,可出具中国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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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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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结婚年龄内,任何中国公民都有权与外国公民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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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 甲和 美国 人乙在 泰国登记结婚 , 双方共同 居住在 加拿大 , 其 婚姻 是否 有效应依照哪国法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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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2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2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结婚手续只能适用中国法 B.结婚手续符合甲国法、中国法和乙国法中的任何一个,即为有效 C.结婚条件应适用乙国法 D.结婚条件应适用中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