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卡机构以“商户涉嫌合谋欺诈”为由提交争议时,应满足的条件包括()
相似题目
-
对于借记卡消费类交易,发卡机构以原因码()提交确认查询,收单机构回复时可选择不提供回复码。
-
收单机构手工补录流水中卡号错误,发卡机构满足条件的可通过原因码()提交退单。
-
对于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发卡机构以原因码()提交确认查询,收单机构回复时可选择不提供回复码。
-
对因收单机构系统或操作错误而引起的借记卡短款,发卡机构有协助收单机构追讨持卡人交易欠款的责任。对于发卡机构不积极追索的,收单机构可就其未尽追索责任提交争议裁判申请。
-
一笔信用卡消费交易,发卡机构直接以原因码4515B(持卡人否认交易-非责任转移)提交一次退单,收单机构与商户核查交易凭证情况为()时,收单机构满足其它条件可主张一次退单无效。
-
非消费类交易,收单机构对发卡机构提交一次退单存在疑义的,需与发卡机构协商同意后由发卡机构通过例外交易处理,或直接进入争议处理程序。
-
对于IC卡脱机消费交易,收单机构应自交易日起10个自然日内批量上送脱机消费交易数据,提交清算,超过此时限提交结算的,将可能收到发卡机构以原因码()提交的退单。
-
发卡机构以原因码()提交退单,收单机构认为该操作未满足“凭密交易不适用本原因码”的限制条件的,可通过()流程要求发卡机构提供符合退单合规性要求的证据。
-
发卡机构以特定案由“商户涉嫌合谋欺诈”提交争议裁判申请的,须满足下列条件()。
-
发卡机构以“商户涉嫌合谋欺诈”提交争议时,除提供基本文件还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包括()
-
发卡机构向中国银联提交争议申请,且中国银联送达《争议裁判申请有效性确认通知书》,发卡机构需要先行垫付()。
-
一笔借记卡现场消费交易,差错处理经过查询查复、调单及调单回复(回复码01)、例外协商及回复,发卡机构提交争议裁判申请的时限为()。
-
发卡机构以特定案由“商户未尽审核签名义务”提交争议裁判申请的,除一般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
发卡机构以原因码6300,6301提交的确认查询,收单机构应提供足够详细的地址,且无需选用回复码。
-
收单机构不得对记录为失败交易的IC卡脱机消费交易提交结算,如错误提交的,一经核实应及时主动提交贷记调整,否则将可能收到发卡机构以原因码()提交的退单。
-
发卡机构以“商户未尽审核签名义务”提交争议时,除必要文件还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
-
发卡机构以原因码()提交查询的,收单机构应同时选用回复码。
-
收单机构通过原因码9710提交争议协商备案时,应在争议裁判申请前——不含提交当日,不得少于()个工作日——向发卡机构提交,且要求发卡机构答复的时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
发卡机构提交4515退单备注收单机构存在LS1-LS7指定收单严重违规行为,收单机构不接受未满足全部处理要求的退单的,可通过2706原因码提交再请款。()
-
发卡机构以原因码4527(收单机构查复超过时限或回复码为04)提交一次退单,收单机构核查后发现存在()情况时,满足其它条件可以主张一次退单违规。
-
发卡机构在时限内以原因码6309(查核商户是否违规商户)提交查询,收单机构根据境内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违规拓展商户”和“风险商户”名单进行核实,发现该笔交易对应商户在“风险商户”名单内,则收单机构回复查询时应提供回复码()。
-
以“商户涉嫌合谋欺诈”案由提交争议的,发卡机构可以要求收单机构承担30%的损失责任。()
-
发卡机构以原因码4515B(持卡人否认交易-非责任转移)提交一次退单,若收单机构能够提供含持卡人签名确认的交易凭证的,满足其它条件可主张一次退单无效。()
-
发卡机构以原因码4515A(持卡人否认交易-责任转移)提交一次退单,备注LS7,提供违规行为支持文档指出交易报文中填写的商户名称与收单机构提供签购单中列印的商户名称不一致,因此存在LS7违规行为。收单机构满足其它条件可主张一次退单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