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2016年非水险超赔合同起赔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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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财产险险位超赔合同可以承担台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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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系统内超赔保障合同的索赔基础是事故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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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赔款超过500万元以后的1000万元的责任险超赔分保合同。现发生赔款1000万元,赔付时的通货膨胀率比合同生效时的通货膨胀率增加了25%。如果该超赔分保合同中订立有通货膨胀条款,分保接受人应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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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超赔分保合同中订立有通货膨胀条款,其责任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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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司07年非车险承保政策,如果每个危险单位运输金额需要原油预约分保支持的,费率应控制在()以上,短量免赔率控制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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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07年非水险溢额合同摘要,隧道工程为建安工险业务的除外责任,隧道工程包括:()、铁路/公路/行人隧道、输水隧道、()、缆线隧道、管道支撑、水电项目的地下水道、洞穴及竖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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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超过100万元以后200万元的水险超赔再保险合同,分保费为3.6万元,一次责任恢复,保险合同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0年3月31日发生赔案,再保险分入人在该再保险合同项下摊付赔款金额150万元。 根据合同约定,3月31日后再保险分入人赔付后实际责任恢复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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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超过100万元以后200万元的水险超赔再保险合同,分保费为3.6万元,一次责任恢复,保险合同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0年3月31日发生赔案,再保险分入人在该再保险合同项下摊付赔款金额150万元。 为了公平期间,该合同在订立之初便加入了指数条款,约定当通货膨胀率达到和超过20%时,将对摊赔作出调整。2010年7月28日该再保险合同项下再次发生赔款200万元,赔付时比合同生效时发生了20%的通货膨胀,则再保险分入人应摊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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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4年水险核保政策,我司水险业务的原则导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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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超过100万元以后200万元的水险超赔分保,分保费为3.6万元,一次责任恢复,保险期限1年,从1月1日开始,3月31日分保接受人发生一次赔款,赔款金额150万元,则按100%原保费为基础和实际未到期的期间计算,分出公司应缴纳的责任恢复保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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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项是我司2004年水险核保政策中规定禁止承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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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司2007年非水险溢额分保合同,下列哪种工程类型可进行合同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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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赔款超过500万元以后的1000万元的责任险超赔分保合同。现发生赔款1000万元,赔付时的通货膨胀率比合同生效时的通货膨胀率增加了25%。如果该超赔分保合同中订立有通货膨胀条款,其责任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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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赔再保险合同的责任恢复生效时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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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07年非水险溢额合同摘要,建安工险业务的除外责任有:()水下管道、()、()、()、()、保额超过保单总保额40%的涉水作业和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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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超过100万元以后200万元的水险超赔再保险合同,分保费为3.6万元,一次责任恢复,保险合同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0年3月31日发生赔案,再保险分入人在该再保险合同项下摊付赔款金额150万元。 按100%原保费为基础和实际未到期的期间计算,分出公司应交纳的责任恢复保险费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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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赔款超过500万元以后的1000万元的责任险超赔分保合同。现发生赔款1000万元,赔付时的通货膨胀率比合同生效时的通货膨胀率增加了25%。如果该超赔分保合同中订立有通货膨胀条款,其责任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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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赔再保险合同的恢复责任生效时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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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险位超赔合同,没有恢复次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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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2016年内部超赔合同的赔偿限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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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非水险超赔合同起赔点为RMB()万/每一危险单位;RMB()万/每一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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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超过100万元以后200万元的水险超赔再保险合同,分保费为3.6万元,一次责任恢复,保险合同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0年3月31日发生赔案,再保险分入人在该再保险合同项下摊付赔款金额150万元。 为了公平期间,该合同在订立之初便加入了指数条款,约定当通货膨胀率达到和超过20%时,将对摊赔作出调整。2010年7月28日该再保险合同项下再次发生赔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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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2016年非水险再保合同有哪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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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超赔起赔点为RMB()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