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网点发生人民币1000元(含)以上的现金差错,上报至二级支行或同等级别的主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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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不合格服务时必须按规定上报分行,即现金短款()以上(含)且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金额在()以上(含)错款当日已追回的,以及需要其他网点协助处理的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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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差错,应由发生差错网点现场业务主管或网点负责人审核,报经()审核签批后方可进行销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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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网点发生人民币()的现金差错,上报至中心(直属)支行主管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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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在()元以上的差错,应由发生差错网点现场业务主管或网点负责人审核,报经支行分管行长审核签批后方可进行销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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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本人办理单笔交易金额人民币()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必须留存客户有效实名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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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发生人民币单笔()以上现金支取的,营业网点经办人员应核对并摘录存款人本人身份证件,代理存取款的,还应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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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一次性从活期账户中提取现金20万元(含)以上的,营业网点人员应要求取款人必须至少提前()以电话方式预约,以便网点准备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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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网点发生现金差错在()元(含)以上的应上报省分行和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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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现金收付、整点、保管过程中发生实错金额在()元(含)以上,()元(不含)以下为现金重大差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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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持卡人一日一次性从银行卡账户提取现金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必须至少提前()天与营业网点预约并提供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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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现金收付、整点、保管过程中发生现金长短款,实错金额在()元(含)以上,虚错金额在()元(含)以上为事故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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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私业务人民币大额现金支取授权规定:对单笔交易金额超过50万元(含)低于100万元(不含)的,由营业网点()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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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银行票款发生短款,金额在300元(含)以上,银行将现金、现金存款凭条和原锁扣经清点人员和业务主管签章确认后暂时封存并电话及时通知地铁相关站点和财务部人员,待该站点()或以()确认差错后按实际清点金额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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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现金收付、整点、保管过程中发生虚错金额在()元(含)以上,()元(不含)以下为现金重大差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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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上缴回笼券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券别一捆现金中长、短款()(含)以上差错的,确认为大额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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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等值()万元人民币(含)的大额现金.转账业务,需由网点分管行长审批。如授权人员同时为网点分管行长时,无须在质量记录上签字。超过等值()万元人民币(含)的大额现金,转账业务,需由分行个人银行业务主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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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账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差错,应由差错发生网点业务授权人员审核,报经()审核签批后方可进行销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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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的差错,应由各营业网点业务授权人员审核签批后方可进行销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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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营业网点在以开立帐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为未在本行开立帐户的客户办理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业务时,应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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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式国债差错处理权限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下,由营业机构逐级上报二级分行,在()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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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现金差错(含ATM机)应逐笔、逐级报备及审批,现金差错报备权限。支行:单笔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元(含)以上报分行备案。分行:单笔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含)以上报总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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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客户在同一营业网点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万元以上(含)现金支取、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现金支取的,应当要求取款人在支取凭证上注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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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银行柜面人民币现金收付管理办法》规定,营业网点柜面现金付款中,客户清点发现差错,必须严格复查,同时报当地公安机关,经证实确系错款,当场办理多退少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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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机构为特殊需求客户办理10元以下(含10元)小面额人民币支取业务,应执行预约制度,按照“一般需求柜台解决、特殊需求网点解决、大额需求定点解决”的原则,各营业机构按照当地人民银行规定小面额人民币备付金标准配备现金,在现金投放旺季以及传统节日等重点投放节点,各营业网点小面额人民币备付量标准适当上调,确保小面额现金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