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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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创¥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总风量不足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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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协之规定: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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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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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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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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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超层越界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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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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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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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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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矿井)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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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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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从之规定:承包方(承托方)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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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单回路供电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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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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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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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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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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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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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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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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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擅白开采保安煤柱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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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总风量不足的,属于煤矿重大安个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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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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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