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试行)》,查验不合格的,查验业务岗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出具书面告知,一次性书面告知查验不合格原因,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中记录机动车基本信息、查验不合格原因及相关证明图片(视频)资料。()
相似题目
-
从事机动车查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经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查验员资格证书。
-
查验某重型厢式货车,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的情况如下:查验合格项均签注“√”;查验不合格项均均签注“Χ”;不查验项均签注“—”;查验员栏即签名字又盖章。
-
查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复检合格时,查验员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对应的位置签字并签注日期;复检仍不合格的,也必须签注。
-
查验员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查验员证书有效期满前,仍需继续从事机动车查验工作的,应当按《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规定重新申请查验员证书。()
-
对音视频巡查发现的涉嫌机动车查验替检、考试作弊、满分审验教育替学、为明显不合格机动车通过查验、为明显不合格考生通过考试、为未参加满分审验教育驾驶人违规办理业务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当日通报业务部门核查处理。()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注册登记查验时,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对国产机动车)、进口车辆中英文对照表(对进口机动车)等凭证和技术资料上记载的“车辆品牌”和“车辆型号”与整车产品标牌上标明的车辆品牌、型号应相符,对进口车辆中英文对照表未列入车辆品牌/型号的进口机动车不应办理注册登记。()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在确认车身颜色时,对于车身颜色随观察位置不同及光线明暗会发生变化的机动车(俗称“变色龙”),应在判定栏签注“×”,并在备注栏简要说明情况。()
-
查验不合格的,查验监督岗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出具书面告知,一次性书面告知查验不合格原因,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中记录机动车基本信息、查验不合格原因及相关证明图片(视频)资料。()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在用车查验时,对需喷涂或粘贴/放置放大的号牌号码的车型,受结构限制车厢后部无法粘贴/放置放大的号牌号码时,车厢左右两侧喷涂有放大的号牌号码的,视为满足要求。()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在用车查验时,已采集发动机标识(或可见的发动机号码)电子照片的,实车的发动机标识(或可见的发动机号码)与电子照片一致的,视为合格。()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专用客车、专项作业车的乘坐区与作业区重合的部分,可只在一侧设置车窗,防弹运钞车押运员乘坐区的两侧可不设置车窗。()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按照GB7258-2017规定不核定乘坐人数的座椅,以及其他仅在机动车停止状态下供人员乘坐的座椅不属于乘员座椅,这些座椅不应装备汽车安全带,且汽车产品使用说明书对这些座椅的设计和制造用途、使用安全事项等应予以说明。()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2019年1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或等于6m的旅居车,应具有限速功能,否则应配备限速装置。()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进口机动车标注的(正常查验时能观察到的)警告性文字均应有中文。如有英文“warning”等明确属于警告提示内容的均应有相关中文说明,但如无相应文字,或已经用图形表示警告内容,视为满足要求。()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乘客门和应急出口的应急控制器应在其附近标有清晰的符号或字样并注明其操作方法,字体高度应不小于20mm。()
-
各地要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等规定,认真核对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与《公告》、合格证记载的整备质量数值,规范轻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登记查验,严禁为“大吨小标”货车办理登记。对外观与《公告》明显不符、整备质量存在严重违规嫌疑的,要及时启动深度调查,落实违规机动车产品信息通报和上报要求;对违法违规办理登记、检验的,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非注册登记查验时,乘用车未按规定配备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和/或反光背心的,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栏内签注“不合格”,应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或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的经办人)配置齐全后复检。()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辖区内转移登记查验判定整备质量时,确认车辆无非法改装情形且最近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的轴荷等相关数据正常的,视为合格。()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打刻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的部件不应有明显的采用打磨、挖补、垫片、凿改、重新涂漆等方式处理的痕迹。()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同一辆车上标识的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包括电子控制单元记载的车辆识别代号)内容应相同。()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车辆运输挂车(包括中置轴挂车、半挂车)的后部不应设置有可能用于载运车辆的可伸缩的结构。()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规定,对残疾人专用汽车(包括小、微型手动挡、自动挡乘用车),查验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及操纵辅助装置的产品型号和产品编号。()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注册登记查验时,对实行《公告》管理的国产机动车,实车外观形状应与《公告》的机动车照片一致,但装有《公告》允许选装部件的以及乘用车在不改变车辆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出入口踏步件、换装散热器面罩和/或保险杠、更换轮毂、加装尾翼等情形的除外。()
-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在用车更换发动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上应记载有更换后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