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某市国税局对某制药厂2013年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已知该厂2012年税法认定的亏损60万元,2013年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为0,在对调增的100万元进行税务处理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 调增的100万元允许弥补2012年亏损 B . 调增的100万元不允许弥补2012年亏损 C . 按100万元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D . 按40万元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时间:2022-10-12 10:42:28 所属题库:税收征管评估业务知识(初级)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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