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增加和减少的品种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

A . “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6% B . “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3% C . “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 D . “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4% E . “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7%

时间:2022-11-10 04:42:03 所属题库:卫生管理综合练习题库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