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名单”发布后()个月内,未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拒不进行失信行为纠正的失信主体,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黑名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管理。

A.A.1 B.B.2 C.C.3 D.D.5

时间:2023-09-22 07:41:41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