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三名14—16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问题: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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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17周岁时涉嫌抢劫罪被抓获,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正好满18周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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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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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人民法院在审理高中生张某(16岁)持刀抢劫一案中,张某无经济能力委托辩护人,其父母拒不为其辩护,又恨其不争气,拒不为其聘请律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怎样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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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王某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因行人报案,被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从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王某对被指控的抢劫罪一直予以否认。2006年6月15日,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并认为王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遂直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006年6月20日,法院存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的行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遂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王某的妻子在法庭上寻衅滋事,致使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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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在二审中,关于乙、丙的诉讼权利,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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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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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王某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因行人报案,被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从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王某对被指控的抢劫罪一直予以否认。2006年6月15日,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并认为王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遂直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006年6月20日,法院存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的行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遂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采用普通一审程序审理本案后,下列哪些行为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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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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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乙、丙的量刑均过轻,且应定抢劫罪,则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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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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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18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本案应由少年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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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王某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因行人报案,被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从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王某对被指控的抢劫罪一直予以否认。2006年6月15日,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并认为王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遂直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006年6月20日,法院存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的行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遂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案。公诉人在法庭审理中传唤下列证人出庭接受询问,其中公诉人的发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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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在满14周岁以前,故意杀死一人,在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盗窃l万元的物品,在17周岁时又抢劫价值8000元的物品,在18周岁那天又盗窃1万元。在对陈某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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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王某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因行人报案,被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从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王某对被指控的抢劫罪一直予以否认。2006年6月15日,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并认为王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遂直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006年6月20日,法院存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的行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遂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案。关于本案的宣判,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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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15周岁)伙同他人拦路抢劫,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期间,小张所在的学校取消了他的学籍。该学校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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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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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某抢劫案的目击证人。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通知甲出庭作证,甲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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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岁的杨某因抢劫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本案可以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进行审理。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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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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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和黄某构成抢劫罪,上诉期间王某提起上诉,黄某则未提起。第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此案,王某和黄某都要求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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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试题]甲因涉嫌入户抢劫被公安机关贪污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后侦查机关查明了甲的身份情况,甲的父亲为其聘请了辩护律师乙,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乙提出申请,要求西安公诉人丙回避,理由是丙偏袒本案被害人,不公正。后甲以乙法律水平不高为由,拒绝其继续为自己辩护,并决定不再聘请律师,而是自己行使辩护权,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侦查机关对甲的年龄认定有误,甲在实施抢劫时不满14周岁。83.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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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王某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因行人报案,被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从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王某对被指控的抢劫罪一直予以否认。2006年6月15日,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并认为王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遂直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006年6月20日,法院存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的行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遂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案。关于本案的宣判,下列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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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王某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因行人报案,被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从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王某对被指控的抢劫罪一直予以否认。2006年6月15日,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并认为王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遂直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006年6月20日,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的行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遂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案。本案中的哪些因素影响简易程序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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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王某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因行人报案,被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从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下某埘被指控的抢劫罪没有异议,2013年6月15日,甲市基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并认为王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遂直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013年6月20日,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遂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王某的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