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客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超期满2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或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时,仍按两部制电价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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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容期满后的客户以及新装、增容客户,一年后可以申办减容或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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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供电客户非永久性减容的期限,应根据客户所提出的申请确定,但最短期限不得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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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工业客户,变压器装接容量为2×250kVA。某日其申请非永久性减容一台250kVA变压器。自减容之日起,请分析对其执行普非工业电价是否正确,为什么?试结合《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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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对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6个月(信用等级为A级的8个月),不论电力客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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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提前提出办理恢复用电手续,但基本电费应从加封之日起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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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加封之日起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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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容客户从设备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其减容容量的基本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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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减容期满后一般()不得申请减容和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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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客户减容期满后,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计算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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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申请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的容量标准时,为非永久性减容的应执行什么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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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容期满的客户如期满前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将改为永久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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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办理永久性减容的,其认可容量更改为客户申请后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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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减容期满后()不得申请办理减容或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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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期满后的电力客户以及新装、增容的电力客户,1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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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客户已在供电企业办理减容手续的,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5天前向供电企业申请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减容之日起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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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二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不足实行两部制电价界限,应按()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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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暂停、非永久性减容的客户基本电费按实收取,不论剩余容量大小,电度电价、功率因数标准不变,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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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客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2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或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时,仍按两部制电价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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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容期满后的客户及新装,增容的客户,()内不得申请办理减容或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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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客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满2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或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标准时,仍按两部制电价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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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申请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2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的容量标准时,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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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省物价局《关于优化用电政策降低工业企业运行成本的通知》(苏经信电力〔2016〕299号)规定: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客户申请非永久性减容,减容最短期限从六个月调整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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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在受理客户减容申请之后,根据客户申请减容的日期对设备进行加封。从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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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减容期满后的客户以及新装、暂停客户,两年内不得申办减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