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于娜是某纺织厂一名纺织工人,与纺织厂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在一次例行的操作中,由于操作不慎,于娜发生工伤事故,右臂被卷进机器中。经过半年的治疗后,于娜的病情基本处于稳定状态。于娜的伤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六级”,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工厂认为这次工伤事故完全是因为于娜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的于娜承认自己在工作中不小心,存在过错,但没想到老板却以此为由拒绝给予自己工伤待遇。于娜认为虽然自己违反操作规程,但并非故意行为,不给工伤待遇是不合理的,遂与老板发生争议。

此题为多项选择题。

时间:2023-09-26 17: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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