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中止之日起()工作日内向投保人发出效力中止通知,并告知合同效力中止的后果以及合同效力恢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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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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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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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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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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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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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投保人发出效力中止通知,并告知合同效力中止的后果以及合同效力恢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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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日未交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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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投保人发出效力中止通知,并告知合同效力中止的后果以及合同效力恢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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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法》规定:合同效力由于保险费支付原因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包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一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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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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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法》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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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恢复申请时间一般情况为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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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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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年内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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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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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因投保人欠交保险费而引起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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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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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依照规定中止的,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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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投保人发出效力中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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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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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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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2010年第4号令)要求: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中止之日起()工作日内向投保人发出效力中止通知,并告知合同效力中止的后果以及合同效力恢复的方式。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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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因投保人欠交保险费而引起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