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承兑的汇票,如执票人因未及时提示付款遭承兑人拒付,同时丧失追索权,但执票人仍有权向承兑人要求付款,可向法院起诉。其诉讼时效在日内瓦统一法公约中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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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票人因未及时提示而丧失追索权,同时遭承兑人拒付,此项诉讼时效被日内瓦统一法公约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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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持票人向承兑人提示付款的期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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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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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是指付款人在持票人提示汇票时,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行为,产生拒付的原因一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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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后,到期日出票人未备足款项,承兑银行可据此对该商业汇票提示付款的持票人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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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但在票据权利的期间内(),持票人在作出书面说明(说明需加盖持票人公章)后,仍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在这种情况下,承兑行仍应当继续对收款人(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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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付款人拒付或拒绝承兑时,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向任何一个前手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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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持票人提示汇票时,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或破产或逃匿等,这就是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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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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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后,到期日出票人未备足款项,承兑银行可据此对该汇票提示付款的持票人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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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超过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承兑银行请求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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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对提示付款的汇票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商业汇票的()日起()日内,作成(),连同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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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称拒付,一般是指持票人提示汇票时遭到拒绝不获承兑和拒绝不获付款,另外,在持票人提示汇票时付款人避而不见、死亡,或宣告破产,以致付款事实上已不可能,也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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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持票人应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起()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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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到期后,逾期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在票据提示付款期()后向票据承兑人发起提示付款。我行应按规定要求持票人作出相关说明,经会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签收并及时办理款项汇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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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以及在不获付款,不获承兑或其他有到期日不获付款的情况下行使追票的权利。下列所列权限不属于票据权利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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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以及在不获付款、不获承兑或其他有到期日不获付款的情况下行使追票的权利。下列权限不属于票据权利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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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出票人未足额缴存票款的,承兑行收到持票人提示或其委托银行寄来的汇票后,有权向持票人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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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在网银端发出提示付款申请,付款人应自收到提示付款3日内在网银端进行提示付款应答或拒付,如拒绝付款,应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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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汇票的出票人,指定丙为受票人,乙为持票人。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在到期日前向受票人丙提示汇票并获承兑。但至汇票到期日,丙以甲所交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拒绝向丁付款。 请问丙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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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客户未足额交存票款的,承兑行收到持票人提示付款申请后,应无条件向持票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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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可行使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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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时将持票人的提示付款请求通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通知方式由接入机构与承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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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提示付款是指汇票的持票人向付款人(或远期汇票的承兑人)出示汇票,要求付款人(或承兑人)付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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