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店为一家个体经营商店,2001年度初向税务机关报送200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中填报的商品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减除成本费用、税金后,利润为-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也是-2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查后核定以下几项支出:(1)业主工资每月2500元,雇工工资每月800元,有5名雇工,税务部门确定雇工工资列支标准为每月400元。(2)经营场所月租金4000元,其为业主家庭居1/5的面积,税务部门允许业主私人使用和经营使用的分摊比例为1:4。(3)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6.5万元,已列支。(4)发生违法经营处以罚款5万元。(5)该个体户通过民政部门向受灾地区捐赠8万元。请根据以上资料与个人所得税法规的规定回答下列有关问题:可扣除的经营场所月租金为()元。

A.4000 B.1000 C.3200 D.不可扣除

时间:2023-10-05 13: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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