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抢劫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为王某、陆某和吴某。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大量证据表明,王某是本案的主谋和主要实施者,陆某为积极参与者,吴某系刚满14岁的未成年人,案发当日被王某、陆某胁迫参与,当时只在路旁“望风”,事后由家长带领前往公安机关自首。王某自知罪责难逃,在检察院对本案起诉阶段,利用被解往检察机关接受讯问的机会,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机会潜逃,经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一直下落不明。分析:面对本案的具体情况,检察院应当如何继续进行诉讼?

时间:2023-09-11 16: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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