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在确定了一起诈骗案的开庭时间后准备向被害人送达传票,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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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杀人的习某被抓获后,黄女士向公安机关提供证人证言时说:她在某次与习某一起过夜时,听习某讲了他杀害被害人的过程。黄女士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证言,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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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二人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审判员对此案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协议。于是法院开庭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在送达判决书之前,甲又要求法院进行调解。这时法院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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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和乙银行贷款纠纷一案进行了调解,但没有达成协议。人民法院随后通过开庭方式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判决。在法院宣判后,判决书没有送达之前,甲方向人民法院又提出调解的要求,人民法院对此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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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案件需要向国外的被告送达开庭传票时,我国法院可以通过下列哪些途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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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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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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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某的开庭传票的签收人是孙某的妻子贾某。开庭时,被告孙某没有到庭,经查孙某已经下落不明5个多月。法院缺席判决。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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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劳工争议案件时,须向澳门送达一份开庭通知书。根据《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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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件劳工争议案件时,须向澳门送达一份开庭通知书。根据《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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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应当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日以前送达被告人、被害人和其他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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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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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某的开庭传票的签收人是孙某的妻子贾某。开庭时,被告孙某没有到庭,经查孙某已经下落不明5个多月。法院缺席判决。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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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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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二人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审判员对此案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协议。于是法院开庭审判后当庭做出判决。在送达判决书之前,甲又要求法院进行调解。这时法院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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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的王某为某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于是法律援助机构对王某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在开庭前第三日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做出指定的人民法院。法律援助机构委派本机构的李某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案件结束后,法律援助机构向李某支付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下列说法恰当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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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放火案中,红叶造纸厂的一个仓库被他人放火焚烧,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事后经查明,放火者是另一个造纸厂的厂长。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红叶造纸厂提出要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则说: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指的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因而法律上所说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不能适用于红叶子造纸厂。如果红叶造纸厂确实要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只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身份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且要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无奈,红叶造纸厂只好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并在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委托了在某监狱任职的严某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法院审判过程中,严某去人民法院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了解案情,人民法院没有准许。严某因此辞去了诉讼代理人的职务。红叶造纸厂要求另行委托诉讼代理人,被人民法院告知:只能在法庭开庭审理之前委托诉讼代理人,现在已进入了法庭审理中的阶段,因而红叶造纸厂不能再委托诉讼代理人了。人民法院最后作出了刑事和附带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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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林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通过传真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张某收到传真后予以了回复而林某一直未回复。开庭时,张某到庭,林某未到庭,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缺席判决。法院通过传真方式向张某送达了判决书,而林某下落不明,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向其送达了判决书。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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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老李在起诉中声称,其与张某于2016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张某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老李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张某送达应诉通知书。张某在庭审中声称这份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张某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开庭审理时,老李因遭遇泥石流当天无法到庭,人民法院对此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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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孙某,男,19岁,聋、哑人,系某聋哑学校高中三年级学生。2004年11月某日孙某强奸了其同班女同学王某。某区人民检察院将孙某起诉至法院。开庭前,法院在向被告人孙某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孙某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区法院准许,并记录在案。区人民法院于十日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的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并阐述法律依据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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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认定某黄金饰品公司在2009年到2010年期间,先后两次从无黄金饰品经营权的某厂购买黄金20公斤,总金额120万元,其买卖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省工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黄金饰品公司不服处罚,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黄金饰品公司遂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工商局在开庭审理后,庭审结束前提交自己掌握的确凿证据,证据非常充分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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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诈骗案的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出去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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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柳诉其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院向被告送达了传票,通知他于2019年6月10日上午9时到法院304室应诉,被告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开庭那天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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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此时法院可以拘传乙到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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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林某因涉嫌故意杀害其妻子郭某一案依法在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调查阶段,被害人郭某的诉讼代理人宋某认为被告人林某的朋友郝某提供的证人证言是捏造的,并且该证人证言对林某的定罪量刑有重大的影响,于是宋某申请证人郝某出庭作证,人民法院同意了宋某的请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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