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甲乙因事争执互殴,甲用铁条打乙,乙遂抽刀相向,乙妻恐怕事情闹大,奋力夺下乙手中的刀,又恐丈夫吃亏,顺手拾起一木板递与其夫,乙持木板与甲相抗,不想木板上的铁钉打中甲的太阳穴,致甲死亡。 根据刑法构成要件理论,分析乙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罪名是什么?若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 乙的妻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罪名是什么,如果不构成,理由是什么?

时间:2023-12-25 11: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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