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即可以决定停止其担任管理人(),或将其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A . 1年至2年 B . 1年至3年 C . 2年至4年 D . 2年至5年

时间:2022-09-01 02:06:13 所属题库:企业破产法律制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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