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省域内跨市地的生态环境损害,由省级政府管辖;其他工作范围划分由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时间:2023-06-27 13: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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