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三原则中个人剂量的限制所规定的剂量限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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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对核动力厂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的规定是:由监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为()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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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剂量限值是辐射防护的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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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的职业照射个人剂量限值是: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任何一年的有效剂量限值为50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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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防护水平应由个人剂量限值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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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规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防护与安全应该是()的,以使个人剂量的大小、受照射人数以及引起照射的可能性,在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应保持在合理可行尽量低的水平,而且人员所受剂量应该低于国家规定的相应的剂量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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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放射防护标准中规定公众年剂量限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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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我国规定个人年有效剂量当量限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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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规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防护与安全应该是最优化的,以使个人剂量的大小、受照射人数以及引起照射的可能性,在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应保持在合理可行尽量低的水平,而且人员所受剂量应该()国家规定的相应的剂量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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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限值仅包括职业照射的剂量,而不包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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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对核动力厂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的规定是: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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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燃料加工、处理设施在正常运行、检修,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期间,要采取合理、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以保证工作人员所受到的剂量照射低于()规定的剂量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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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众个人全身所受辐射照射的年剂量当量应限值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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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对核动力厂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的规定是: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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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基本安全标准规定,公众受照射的个人剂量限值为每年()毫希沃特,而乘飞机往返东京与纽约受到的辐射剂量是0.2毫希沃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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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包括:辐射实践正当化、辐射防护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值这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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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放射防护标准中规定公众年剂量限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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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防护的三原则:辐射实践的正当性、射防护的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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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公众个人剂量限值是指A.职业照射B.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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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CRP第103号出版物修订的防护体系中,规定了在计划照射情况下所有被监管的源仍采用()的个人剂量限值,其值仍维持1990年建议书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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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有效剂量限值是限制()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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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规定:在发生选址假想事故时,考虑保守大气弥散条件,规划限制区边界上的任何个人在亊故的整个持续期间内(可取30天)通过烟云浸没外照射和吸入内照射途径所接受的有效剂量不得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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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发生辐射的确定性效应,并把随机性效应发生率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必须对个人剂量加以限制。公众成员所受到的照射剂量限值中,年有效剂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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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受到由可控制的源和实践产生的辐射照射,不得超过有关权威标准中规定的剂量当量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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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超过下述限值:批复的年当量剂量()mS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