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首次规定了“法官独立”和“终身制”原则。这部法律还规定,以分权原则组成政权机关。立法机关为联邦议会,由联邦参政会和联邦国会组成。行政权由联邦总统和政府行使。司法权由联邦法院和各邦法院行使,法官由总统任命。

A . 《德意志帝国宪法》 B . 《联邦德国基本法》 C . 《魏玛宪法》 D . 以上均不是

时间:2022-11-05 17:51:26 所属题库:外国法制史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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