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和评审环境目标、指标只须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观点可以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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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与商品包装有关的法律法规仅仅制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则,如《清 洁生产促进法》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而某些行业性标准,虽然对食品、酒类、化妆品等商品的包装有一些限定,但若有企业违规,监管、执法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对其进行查处。因此,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始终难以得到有效规范。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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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评审的内容有:危害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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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在建立和评审内部控制目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其他要求,以及技术、财务、经营和风险相关方等因素,尤其应考虑()的内部控制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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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与商品包装有关的法律法规仅仅制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则,如《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而某些行业性标准,虽然对食品、酒类、化妆品等商品的包装有一些限定,但若有企业违规,监管、执法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对其进行查处。因此,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始终难以得到有效规范。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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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建立环境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因素、可选择的技术方案、资金、运行和经营要求,同时要符合公司的HSE管理方针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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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应定期或当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审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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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与商品包装有关的法律法规仅仅制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则,如《清 洁生产促进法》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而某些行业性标准,虽然对食品、酒类、化妆品等商品的包装有一些限定。但若有企业违规,监管、执法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对其进行查处。因此,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始终难以得到有效规范。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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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4.3.3,在建立和评审目标时,组织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及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组织还应考虑其()要求,以及有关的相关方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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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与商品包装有关的法律法规仅仅制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而某些行业性标准。虽然对食品、酒类、化妆品等商品的包装有一些限定,但若有企业违规,监管、执法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对其进行查处。因此,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始终难以得到有效规范。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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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CA循环含义中的()是指检查:根据承诺、方针、目标、指标以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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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SE目标和指标制定时应考虑: 1)本公司的QHSE方针; 2)QHSE管理状况; 3)产品要求及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 4)(); 5)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6)相关方的要求,商业机会; 7)技术、财务、经营和运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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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标准就是标准制定的依据和制定标准要达到的目标。以服务标准为例,服务标准的编写要符合(),还要符合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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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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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加强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和作业质量等标准。对农业机械产品涉及人身安全、农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强制执行的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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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方针应包括对遵守法规、()和污染预防的承诺,并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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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与商品包装有关的法律法规仅仅制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则,如《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而某些行业性标准,虽然对食品、酒类、化妆品等商品的包装有一些限定。但若有企业违规,监管、执法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对其进行查处。因此,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始终难以得到有效规范。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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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性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修改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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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方针内容包括“()”,即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指标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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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的结果,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状况的经历,以及应急响应演练及改进措施效果的评审结果,针对其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从预案与响应的角度建立并保持应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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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了掌握公司环境状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考核环境目标、指标的招待情况,并定期评审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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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与商品包装有关的法律法规仅仅制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则,如《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而某些行业性标准,虽然对食品、酒类、化妆品等商品的包装有一些限定,但若有企业违规,监管、执法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对其进行查处。因此,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始终难以得到有效规范。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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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了保护人群健康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在综合考虑自然环境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由国家按照法律和法规制定和批准的对环境结构和状态要求等方面的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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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管理,规范专家行为,保证评标(评审)活动公平公正,促进专家资源共享,根据()及其相关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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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时,需更新优先控制环境因素,调整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