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和非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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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赋予的拘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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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具有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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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合同的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发生了并非当初所能预料的变化,此时,如果依然坚持原来合同的法律效力,必然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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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已经订立,但不发生效力,法律也不予保护的保险合同,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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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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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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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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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既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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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是指由于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存在瑕疵而可以对已经成立的合同予以撤销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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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赋予的拘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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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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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仍欠缺生效要件,当事人一方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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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赋予的拘束当事人各方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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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教育合同对其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及关系人所应当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建立教育合同效力制度,体现了国家对当事人意志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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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已经成立的保险合同,因其缺乏相应的生效要件还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因其欠缺的并非合同生效的实质性要件,可因其他事实的发生而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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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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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的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非真意,经向法院或工商机关请求可以消灭其效力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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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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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形式要件,例如签订合同书或者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尚未完成时,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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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因此其法律效力能否发生还不能确定,一般需经()确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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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当事人违反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自始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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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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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之间已成立的合同中存在()等要件时,法律不予认可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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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合同效力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