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以外的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重的,给予()或()处分。
相似题目
-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或()处分。
-
对参与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
对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等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
对为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等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
“四基本”教育是指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
-
对为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处分。
-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
-
对参与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人员,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重的,给予()或()处分。
-
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处分。
-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处分。
-
对为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
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对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等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的人员,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地区、部门、系统和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处分。()
-
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党员,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处分。
-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等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的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
-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以外的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或()处分。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组织和参加反对党的基本路线为目的的集会、游行等活动,对(),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出现本 地区、本 部门、本 系统和本 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或()处分。
-
党员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党纪处分。
-
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 )处分。
-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店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 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公、游行、示成等活动的,对(), 给子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