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对其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将其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

A.A.5、10 B.B.10、20 C.C.5、20 D.D.5、50

时间:2023-02-15 12:10:28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