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签发时,柜员在系统操作完毕后,由会计主管在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承兑人签章栏加盖()并由有权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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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异常挂账必须在挂账日的()处理完毕。挂账处理时应填制红、蓝字记帐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批,登记“会计主管工作日志”后,柜员选择冲正交易,冲销“99999异常挂账”,同时补记正确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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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要素管理系统由具有全功能银行系统交易权限的柜员进行操作,各级柜员权限通过交易表与岗位权限表设置。非全功能银行系统交易柜员确有领取、使用核算要素需要的,可为其签发限定用途的权限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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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行通过大额支付或网内往来系统对贴现票据发出查询时,应打印三联发出查询书,运营主管签字后,一联加盖业务办讫章退客户,一联专夹保管,一联由负责贴现业务处理的柜员与()配对专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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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综合业务系统中,操作员信息修改时,管理前台或网点根据操作员设立情况,填写“综合业务系统操作员建立(变更)申请表”,由主管行长、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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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切换完成后,支行柜员应根据银行承兑汇票底卡进行如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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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环球汇票时,经办柜员在录入完毕后复核完成前,发现有错误,如果无法修改,需要使用“9038”交易在()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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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营业部门主动变更比对标志的,必须由会计主管审批同意后进行操作,并在坐班日志中记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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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质押贷款结清后,柜员通过核心业务系统进行质押品解冻操作,由主管授权后,同时在()中登记解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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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协议中明确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代理提示收票的,操作员在完成承兑回复后,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依次点击()办理提示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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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主管当日所有业务操作完毕后,应打印“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并与记账凭证核对无误后,交()审查,其记账凭证及附件作所在营业机构会计凭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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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用人单位核实待注销人员尾箱、凭证等均已处理完毕后,提交《柜员信息变更申请表》,由业务主管部门在储蓄业务系统进行柜员注销后,再由()在邮政金融柜员管理系统完成人员信息调整或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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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在进行到期收款交易时,若系统或人行发送清算报文不成功,该笔票据由柜员通过()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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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提交“7034签发纸质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后,若有误,则须提交()进行冲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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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授权中的特殊业务要求经办柜员审核无误,由()审核签名后再提交授权申请,网点主管是指二级支行分管行长、分理处负责人或经各分支行会计管理部门认定且已在集中授权系统登记备案的主管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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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门通过CDS系统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后,将打印的承兑汇票交承兑申请人当面核对,承兑申请人在柜台核对无误,处于柜台监控系统下及经办柜员监督下在承兑汇票第一、二联加盖预留印鉴。签章完毕后,经办柜员应()核对出票人签章是否与出票人预留印鉴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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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要素管理系统中,要素请领实行()制度,由系统内设定的柜员专人办理。各级机构向上级行请领要素时,应录入指定请领柜员并经主管授权,上级行必须严格审核并录入请领人身份证件,无误后办理出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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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户向银行支取现金时,应签发现金支票,并在支票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由收款人背书后送交银行会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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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心业务系统柜员复核成功后,信管系统仍然可以发起银行承兑汇票签发业务的修改,但修改的要素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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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系统2.0投产后,原核心银行系统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应在核心银行系统中完成后续操作。原则上,核心银行系统自()日起,不再进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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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在签发成功后,柜员如发现核心系统中的以下()要素,与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要素不一致,必须经过信管系统发起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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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网点签发一笔银行承兑汇票,由于CM2006系统宕机,操作员需要执行()交易维护准签证后再进行签发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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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部签到,首先会计主管在()系统进行签到。ABIS日间行部签到先有()或()在系统中插入安全认证卡,凭密码进行(),然后由本机构任意一名柜员(),系统提示“1+0”授权;经已授权签到的主管授权后,行部签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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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短期离职或调离交接完毕后,三级主管应在系统中将该柜员属性修改为“休假离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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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在购买后,须将已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在开票后()日内交给经办分、支行财务会计部留存并据此手工计入商业承兑汇票登记簿,供持票人和贴现银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