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练习财务成果形成与分配的核算。 资料:某企业20××年12月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接受现金捐赠24000元,并存入银行。 (2)以银行存款31400元支付公益性捐赠支出。 (3)销售甲产品400件,单位售价1500元,增值税率13%,增值税额78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收讫。 (4)销售乙产品600件,单位售价800元,增值税率13%,增值税额62400元,款项未收。 (5)用银行存款支付广告费2400元。 (6)计提应由本月负担的短期借款利息4000元。 (7)结转已售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其中:甲产品单位生产成本1000元,乙产品单位生产成本550元。 (8)月末,按税法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产品销售税金2780元。 (9)假定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一致,按25%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假设不考虑递延所得税) (10)月末将各损益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11)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 (12)企业决定,分给投资者利润300000元

时间:2023-10-19 13: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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