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业发展实施办法》新入驻高新区的各类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自盈利年度起5年内,对年度高新区财政实得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该年度园区财政实得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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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1 13: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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