桅杆高度在()以上时,应设有防雷装置,并设可靠的接零保护系统,确保桅杆的正常作业。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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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内的龙门架、井字架、塔吊、外用电梯等高大设备及钢管脚手架设施,若附近没有防雷装置或在相邻建筑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设置防雷装置。安装避雷装置的设备,应做好保护接零,但不必做重复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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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以上建筑物必须有可靠的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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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内的龙门架、井字架、塔吊、外用电梯等高大设备及钢管脚手架设施,若附近没有防雷装置或在相邻建筑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设置防雷装置。安装避雷装置的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必须按照规定做重复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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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生产厂房)外墙、竖井等处固定的爬梯,应牢固可靠,并设护笼,高五十米以上的爬梯,中间应设有休息的平台,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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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按地电阻不得大于()。高位塔式起重机应设置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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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篮上备用的便携式电动工具使用的额定电压值不得超过()v,并应有可靠的接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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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电焊机的外壳应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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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井提升装置在过卷高度或过放距离内,应设性能可靠的缓冲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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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防雷装置的高度不应低于被保护物的高度,并应保持在()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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桅杆高度在()m以上时,应有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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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规定,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应有可靠的接零装置并保持其连通性。非施工工作人员不准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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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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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外墙、大坝边坡、竖井和烟囱等处固定的爬梯,应牢固可靠,并设(),高百米以上的爬梯,中间应设有休息的平台,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上爬梯应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应抓牢,并不准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垂直爬梯宜设置人员上下作业的()或(),并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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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设置在室外,且桅杆高度在()m以上,应该设置避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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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机的外壳不必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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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m及以上的钢脚手架应设有防雷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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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高度超过6m或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物,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并设专人维持安全,防止伤及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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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外墙、大坝边坡、竖井和烟囱等处固定的爬梯,应牢固可靠,并设护圈,高百米以上的爬梯,中间应设有休息的平台,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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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以上的建筑物必须有可靠的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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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护装置采用金属材料时,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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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组合电源系统具备很强的防雷能力,交流配电部分所使用的防雷器接线方式有所不同,较早的接法是()现在大多采用相线经避雷器接零线再经放电器接地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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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钢脚手 架、 幕墙金属龙骨、 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 井子架、施 工升降机、机具、烟囱、 水塔等设施, 均应设有防雷保护措施;当以 上设施在其他建筑物或设施的防雷保护范围之内时,可不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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桅杆高度在以上时,应设有防雷装置,并设可靠的接零保护系统,确保桅杆26的正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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钎焊设备外壳、电器控制箱外壳等应设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装置。如可将与大地有可靠连接的建筑物的金属结构、铺设于地下的金属管道、氧气管道等作为自然接地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