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15周岁)喜好计算机。乙(16周岁)在A商场任售货员,是甲的朋友。甲欲盗窃A计算机元器件,到乙家密谋盗窃一事。乙开始不太同意,后在甲的鼓动下同意,并让甲准备充分点。次日晚上12点多,甲、乙撬开商场后,偷得价值3万余元的计算机无器件。在逃离现场时,乙为破坏现场,从柜台里拿出一个电炉插上,并在上面扔了一个纸箱子。在逃跑的路上,乙对甲说: “我把电炉插上了。”甲未吱声,事后才知道插电炉是为了放火。当夜,该商场被火烧毁。79.下列关于甲的行为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与乙构成共同盗窃罪 B.不构成犯罪 C.与乙构成共同放火罪 D.与乙构成共同职务侵占罪

时间:2023-02-06 15: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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