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家企业签订了供货合同,约定由甲企业向乙企业供应水泥100吨。乙企业收货时发现水泥数量实际为110吨。就此,正确选项包括 ()

A.甲乙企业之间因为有合同关系,所以这多出的10吨水泥仍属于合同之债 B.甲乙企业之间就多出的10吨水泥无专门约定,双方都可以就此不承担义务 C.乙企业就多出的10 吨水泥应视为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甲企业 D.乙企业就保管这多出的10 吨水泥的行为,应视为无因管理 E.甲企业有义务向乙企业支付无因管理费用

时间:2023-09-24 16:02:29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