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09年计人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09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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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6: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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