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1]97号)进一步提出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针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下列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是()

A.建筑面积在1000㎡(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B.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C.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D.建筑面积在100㎡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时间:2024-02-08 11:14:24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