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非零和纯策略博弈模型中,一方之所失即为另外一方之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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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合同订立活动之中,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外一方,这体现了合同的订立原则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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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与保险人都享有权利和义务,一方的权利即为另一方的义务。这主要说明保险合同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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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合同、业务往来关系中,一方知道了另外一方未注册的商标并抢先申请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者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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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是支付过程中因一方拒绝或者无法履行债务,从而给另外一方或其他当事人带来一定的损失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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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合作双方中的一方欠缴出资或违反合同义务,那么另外一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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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和谈判就是有输有赢的谈判,一方所得就是另一方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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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中知道越多的一方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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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又被称为对策论(Game Theory),是指二人在平等的对局中各自利用对方的策略变换自己的对抗策略,达到取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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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所得必使另一方所失”这是典型的双赢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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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在本章所学到的内容,你认为以下属于非零和博弈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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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体中的阴阳双方,一方里都藏有另外一方的阴阳关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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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博弈模型中,厂商指定策略的依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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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博弈模型中,是博弈的某一方先采取某种策略,然后博弈的另一方在对博弈的对手的选择()的前提下选择自己的最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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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的基本形式有“零和博弈”和“非零和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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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数和博弈模型中,二个寡头垄断厂商中A厂商的收益即为B厂商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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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优混合策略博弈模型中,如果两家寡头垄断厂商都采取混合策略,则双寡头垄断博弈模型就不会产生一个严格确定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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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零和博弈模型中,运用“极小-极大值定理”求解均衡点时,是在可能最小的损失中选择最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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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竞争下的零和博弈,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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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博弈当中的参与者的利益可能严格对立,一人所得永远等于另一人所失,这样的博弈称为零和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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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和博弈是博弈论的一个概念,属非合作博弈,指参与博弈的双方,在严格竞争下,一方的受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的总和永远为“零”。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零和博弈的结果是一方吃掉另一方,一方的所得正是另一方的所失,整个社会的利益并不会因此而增加一分。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零和博弈的有几个()。①张大妈去菜场买菜,在争论了好一会后,最终以14元每斤的价格购买②刚来上海的小李和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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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与保险人都享有权利和义务,一方的权利即为另一方的义务。这主要说明保险合同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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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和谈判中,谈判双方就另一方的需求十分敏感,各自都比较开放和灵活,双方都对另一方有足够的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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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由于()事件发生,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另外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该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