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公安机关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如果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侦查人员应当强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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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男,32周岁)、胡某(男,24周岁)二人合谋入室行窃。某日在沈阳市皇姑区一居民住宅中偷盗时,被事主周某撞见,周某大声呼救并欲制止二人,杨某持尖刀刺伤周某后与胡某一起逃窜至沈河区,在沈河区杨某又将一追赶群众刺死,随后二人被民警抓获。侦查机关询问了被害人周某和目击群众,勘查了现场,查验了周某伤情和被害群众的尸体,并对伤害情况和尸体情况作了法医鉴定,提取了作案用的螺丝刀和尖刀各一把。二犯罪嫌疑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分析上述案例,请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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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和生理状态,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并作出客观记录。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项不属于刑事诉讼中检查笔录中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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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人员对被害入指认某人或者某些人犯罪的证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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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可以对其人身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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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等,可以进行人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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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系公安局局长的儿子,当地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被害人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人民检察院对此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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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人员对被害人指认某人或者某些人犯罪的证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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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人员对被害人指认某人或者某些人犯罪的证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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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在临死前向抢救他的医生魏某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魏某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作证。根据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理论,医生魏某的证言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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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男,18周岁)、胡某(男,17周岁零11个月)二人合谋入室行窃。某日在沈阳市皇姑区一居民住宅中偷盗时被事主周某撞见。杨某持尖刀刺伤周某后与胡某一起逃窜至沈河区,在沈河区杨某又将一追赶群众刺死,随后二人被民警抓获。侦查机关询问了被害人周某和目击群众,勘查了现场,查验了周某伤情和被害群众的尸体,并对伤害情况和尸体情况作了法医鉴定,提取了作案用的螺丝刀和尖刀各一把。二犯罪嫌疑人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侦查机关对二犯罪嫌疑人依法可采取何种强制措施?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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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或生理状态,侦查机关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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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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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钱某聘请律师甲为其辩护人,被害人沈某委托律师乙为其诉讼代理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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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某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侦查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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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和生理状态,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捡验和观察,并作出客观记录。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项不属于刑事诉讼中检查笔录中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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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定强奸案被害人甲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况,侦查人员拟对她进行人身检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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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钱某委托律师甲为其辩护人,被害人沈某委托律师乙为其诉讼代理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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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人先后给被害人造成致命的伤害时,两人的犯罪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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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侦查机关可以提取其指纹,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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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在临死前向抢救他的医生魏某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魏某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作证。根据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理论,医生魏某的证言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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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他人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提供有组织犯罪证据,或者明知他人有有组织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有违法所得的,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退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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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定强奸案被害人甲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况,侦查人员拟对其进行人身检查。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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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规定,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