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不得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相似题目
-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当事人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
-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不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最高额担保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纳入最高额担保范围内。
-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还应当将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的期间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并明确记载其为().
-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对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
包括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在内的所有担保,在担保设立时,必须将担保债权的种类、数额以及范围特定化,以保障特定债权人的特定债权。
-
《物权法》规定,在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土地抵押权人或者土地抵押人自最高额土地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这里的两年是()。
-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
债务人设立最高额抵押权,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
-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它不同于一般抵押。()
-
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 )后请求确定债权,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将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经确定的事实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
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可以协议对最高额抵押进行变更。变更的内容包括债权确定的时间(或者叫决算期)、债权范围和最高债权额。但最高额抵押的变更不能对其他抵押权产生不利影响,当事人若想让这种变更更有保障,相应地应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还应当将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并明确记载为().
-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可以通过协议与抵押人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
最高额抵押设立之前已发生的债权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在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以前就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根据《物权法》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