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国有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又与其达成清偿债务的协议,甲公司拟向人民法院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为( )。(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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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乙申请对债务人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了其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宣告甲公司破产前,下列人员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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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16日受理了债权人甲公司申请债务人乙公司破产案。管理人在对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时发现,乙公司曾于2011年9月11日为所欠丙公司的一笔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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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乙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甲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乙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甲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不属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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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0日,债权人甲公司申请债务人乙公司破产,2017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乙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丙会计师事务所拟派出注册会计师张某等负责相关工作。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为张某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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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无力清偿对乙公司的债务,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甲公司破产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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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乙公司向法院申请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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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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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债权人由于长江公司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于是对长江公司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长江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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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债权人由于大同公司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于是对大同公司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大同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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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国有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又与其达成清偿债务的协议,甲公司拟向人民法院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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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为国有工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甲企业的债权人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宣告甲企业破产。乙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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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此前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的加工费一直没有支付。乙公司知道甲公司被申请破产后,遂向甲公司购买10万元货物,但迟迟不支付货款。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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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之一乙公司申请甲公司破产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甲公司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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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无力偿还乙公司到期债务,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的事项及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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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16日受理了债权人甲公司申请债务人乙公司破产案。管理人在对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时发现,乙公司曾于2011年9月11日为所欠丙公司的一笔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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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日,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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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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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日,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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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甲企业对债务人乙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乙企业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而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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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同时甲公司又怠于行使其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2017年4月1日,债权人乙银行作为原告,以次债务人丙公司作为被告,向A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丙公司直接向其清偿100万元。2017年7月1日,B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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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的债务人乙在甲公司的破产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取得他人对甲公司的债权。乙可以用该债权与其欠甲公司的债务进行抵销。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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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3月1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但甲公司的某一位债权人以债务人在申请时没有缴纳诉讼费用为由,对其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甲公司听说后随预先交纳了一部分破产诉讼费用。后人民法院于3月10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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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题】甲企业是乙企业的债务人。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是乙企业向法院申请甲企业破产。法院经过审查后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申请。甲企业得知其破产申请被受理之后,立马向与之关系密切的丙公司清偿巨额债务。同时,原本由丙公司占有的甲企业的厂房也由丙公司转租给丁公司。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甲企业指定戊作为破产管理人。甲企业在破产受理前有一批尚未交付的钢材买卖没对方也未付清全款。管理人认为继续履行合同有利于全体债权人,于是要求合同相对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是,相对人认为甲企业已经被受理破产申请,随时有破产的危险,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的乙企业可以采用何种措施维护自己的利益? (2)甲企业向丙公司清偿债务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丙公司将占有的甲企业的厂房转租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4)破产管理人应该由谁指定? (5)管理人是否有权决定继续履行合同? (6)法律如何平衡合同相对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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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有关破产申请的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